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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磺酸阿帕替尼片單藥適用于既往至少接受過2種系統(tǒng)化療后進展或復發(fā)的晚期胃腺癌或胃-食管結合部腺癌患者。患者接受治療時應一般狀況良好。
甲磺酸阿帕替尼片孕婦能不能服用?
甲磺酸阿帕替尼片目前尚無用于妊娠期女性的相關資料。動物試驗表明,在器官發(fā)生期 SD 大鼠給予高\n劑量阿帕替尼( 16 mg/kg/日), 可以使胎鼠骨骼發(fā)育延遲并有致畸效應。 建議育齡女性在接受本品治療期間和治療結束至少 8 周內(nèi)應采用必要的避孕措施。如在妊娠期間服用本品,應告知患者可能對胎兒產(chǎn)生的危害,包括發(fā)育障礙和嚴重畸形。
目前尚無專門針對老年患者的臨床研究資料。在本品Ⅱ、 Ⅲ期臨床研究中,均納入了大于60 歲小于 70 歲的老年晚期胃癌患者,其中Ⅱ期研究中 850mg qd 組有 12 例, 安慰劑組 14 例,Ⅲ期研究中試驗組有 73 例,安慰劑組有 39 例,未觀察到這些患者臨床和實驗室檢查的特殊不良反應,其藥效與年齡小于 60 歲的患者無明顯差異。對于 70 歲以上的患者, 建議根據(jù)臨床情況和實驗室檢查指標在醫(yī)師指導下慎用和調整用藥劑量。